2025年3月27日在南京举办新清单计价+EPC
发布日期:2025-03-03 11:26:3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工程量计算标准》深入解读以及EPC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控、建设项目计价纠纷、造价合同管控与结算审计实务疑难点解析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权威发布,2025年9月1日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携九大工程量计算标准震撼登场!这不仅是一场标准的革新,更是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的里程碑式飞跃!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发承包双方定量价风险的界定进行了完善,使条款更加具体且贴近实际操作。面对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常态,如何精准定位成本控制?结算审计难题频发,合同争议不断,如何妥善解决?
为了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标准,同时针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计价纠纷、造价合同管控及结算审计中的疑难点进行深入探讨,我中心决定举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和《工程量计算标准》深入解读以及EPC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控、建设项目计价纠纷、造价合同管控与结算审计实务疑难点解析培训班”。通过此次培训,旨在全面提升参与者对于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针对建设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造价管控及结算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实务疑难问题进行详细解析。通过案例分析、专家讲解和互动讨论,帮助参训人员全面掌握新标准的精髓,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修订内容
1.修订不同合同形式的风险范围及承担规则
2.增加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
3.修订施工措施项目计价规则
4.删除合同价款约定章节,增加合同选择与要求章节
5.修订合同工程计量与价款调整规则
6.删除工程签证条款,增加新增工程计量与计价规则
7.增加施工过程结算计价与支付规则
8.修订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办法
9.删除工程造价鉴定章节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深入解析
1. 改革最高投标限价依据
- 取消定额及造价信息作为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
- 引入类似工程市场竞争单价、清单项目结算单价、合同价格及市场询价作为新依据
2. 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编制方式
- 不再按定额进行人材机组价
- 投标人需根据自身条件和成本消耗进行成本测算及报价
3. 优化措施项目报价与管理
- 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主报价,可增补措施项目
- 取消部分单价措施项目,多数措施项目按项包干计价
4. 分离施工组织设计与清单编制结算
- 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结算依据
- 清单项目特征中取消运距、台次、高度等定额计算说明
5. 完善总价合同与计价体系
- 满足不同计价模式需求,明确总价合同性质及计价特点
- 编制唯一性工程量清单,降低按实结算风险
6. 引入新概念与完善合同性质
- 引入合同清单、单价、图纸、规范、工期、费用分解等概念
- 完善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性质,明确其与合同图纸及规范的关系
7. 实现全过程造价管理
- 满足计量、询价、竞标、清标及中期付款等全过程计价要求
- 规范结算过程管理,强调过程控制
8. 强化承包人责任与义务
- 承包人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等承担全部责任
- 专业分包工程款由承包人支付
9. 促进工程量清单招标竞争
- 工程量清单招标促进公平竞争
- 单价合同下,投标人不承担清单缺陷风险;总价合同下,投标人需复核并承担风险
10. 增强报价透明度与风险识别
- 增设澄清或说明环节,降低投标报价风险
- 投标人需对算术误差、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 完善价格调整与风险分配机制
- 明确价格调整办法,包括清单缺陷、物价变化等
- 合理分配风险,鼓励双方有效管控风险
12. 确保合同约定的清晰与全面
- 提供明确的合同条款,为工程索赔和争议解决提供依据
(三)《工程量计算标准》深入解读
1.修订了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删除与设计文件无关的内容
2.修订了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
3.修订了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体现主要施工工序
4.删除了拆除工程及被淘汰施工工艺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了部分与现行设计、施工工艺相对应的清单项目
5.修订了措施项目的计算规则,模板工程列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算,其他措施项目按项计算
(四)招投标造价问题
1.若中标清单中的总价与单价不符,应根据不同情况(清标发现、合同签订前发现、合同签订后发现)分别如何处理?
2.暂估价,乙方报低了,招标或认质高,如何处理?
3.招标完成的垫层厚度比招标清单少,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要求,能否扣减?
4.如果单价项目被错误地按照总价处理,这是否属于清单计价方式的错误,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如果合同为固定总价类型,在招标图纸与竣工图纸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是否应调整或扣减相应的工程造价?
(五)合同签订造价问题
1.对于低价中标的部分,如发生变更,应如何组价?
2.对于固定单价合同,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不允许通过签证和一般变更来调整价格,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这样的条款是否合理,尤其是当它似乎偏向于总价合同的形式?
3.在存在不平衡报价的情况下,将这部分重新调整计入是否合理?
4.在固定总价合同下,如果工程未能完成,应该如何进行结算?
5.总价合同,变更减少,按图扣减还是按清单量扣减?
(六)履约造价问题
1.当累计支付的进度款达到合同总额的85%时停止付款,这个规定是否适用于包括变更签证在内的所有费用?
2.当面临材料价格和现场管理费用严重超出正常水平时,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处理这一问题?
3.当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与施工图不一致时,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合同价格的调整?
4.如果信息价高于市场价格,是否可以采用市场价进行审定?
5.在工程价款增加的情况下,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处理额外费用,以避免违反相关规定?
(七)结算造价问题
1.如果图纸设计深度不足且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新增的措施费应该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还是按照投标时的费率计算?
2.如何判断一个变更方案是否属于不合理或超出了合理变更的范围?
3.当合同约定了总价包干,但没有提供招标清单时,应如何应对和结算?
4.在总价合同中,如果现场实际的土石比与合同中的土石比存在显著差异,导致总价计算不足,该如何解决这种数量和成本的差异?
5.在总价合同中,如何界定总价涵盖的范围,并在该范围内提出索赔?
(八)结算审计与财评
1.做到什么程度才能应对竣工结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签证(索赔、变更)、竣工结算阶段?
2.对于一个沥青市政道路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单显示第三方取芯检测厚度达标,但多年后的二审取芯显示厚度不达标,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处理?
3.投标时已确定的取费标准,审计方是否有权重新调整?
4.对于已完成并验收的隐蔽性工程,审计方是否有权进行破坏性试验并据此扣减费用?
5.审计方以施工方式与投标不一致为由要求重新组价,是否合理?
(九)工程总承包模式与真假EPC
1.何为工程总承包及我国对工程总承包的立法现状
2.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类型与真假之辩
(十)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概论)讨论招投标程序中相关法律问题的重要性
1.必须招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范围
【案例】强招项目的具体范围
【案例】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全国有投资EPC工程项目可否不进行招标
2.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过程中的常见违法现象
【案例】通过一案揭示招标程序的违法情形
【案例】账户被查封与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投标人的资质问题
【案例】投标人的资质与合同效力
【案例】联合体的资质问题
4.总承包人应在招投标阶段关注的其他风险与防控
【案例】投标答疑的重要性--招标文件后附合同文本中对施工图预算编制主体约定矛盾
【案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暂估价工程
【案例】招标人在招标时未提供初勘报告的风险承担
【案例】招标人在招标阶段提供的基础数据错误的风险分配
(十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签约阶段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1.中标后的合同签署
【案例】中标后,乙方拒绝签署EPC合同的法律后果
2.对所签合同的要求
【案例】中标后另行签署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工程总承包合同
3.合同条款与成本管控
【案例】违约条款的防控
【案例】缺陷责任期与质保期
(十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阶段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1.勘察设计阶段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案例】勘察是否在总承包范围与风险分担
【案例】某光伏EPC项目中的踏勘、勘察工作之风险
【案例】设计错误的法律风险
【案例】设计超方案设计的处理
【案例】发包人干预施工图设计的处理
【案例】设计施工两层皮的处理
【案例】光伏EPC项目中的融资租赁问题
2.开始工作日期延后的风险
【案例】计划开始工作之日延后,承包人的权利
3.竣工日期的争议--“擅自使用”法律条款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纠纷中的运用及其法理
【案例】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建工程与竣工日期
【案例】EPC钢厂项目的调试与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合格工程间的关系
【案例】某光伏EPC项目中的甩项验收问题
4.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中的法律风险
【案例】边设计边施工EPC分包工程的结算
【案例】联合体成员一方对另一分包项目的责任承担及应对
【案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违法分包情形认定
【案例】背靠背条款的适用
【案例】关于先票后款条款的适用
【案例】光伏EPC项目中的路条费问题
5.工程总承包项目垫资的法律风险
【案例】约定的垫资利息高于LPR的法律处理
6.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解除
【案例25】发包人未依约支付进度款,承包人是否享有解除权
(十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签证索赔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1.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签证
【案例】基于承包范围的签证
【案例】发包人取消某项工作的签证及签证程序
2.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索赔与反索赔
【案例】索赔的类型及其重要性
【案例】索赔与反索赔的时效问题
【案例】设计转包的反索赔
【案例】索赔超时效后的处理
【案例】停工后必要的止损措施
【案例】发包人免责条款的适用
【案例】索赔与材料调差
【案例】物价波动与价格调整的问题
(十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阶段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案例】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
【案例】无效合同的另一种结算方式
【案例】按建筑面积还是实测面积结算
【案例】建筑面积规范调整后的建筑面积包干项目的结算
【案例】招标文件是否构成合同文件?
【案例】光伏EPC项目约定“单瓦综合单价+清单单价”的结算
【案例】认质认价材料的结算
【案例】材料调差结算条款的争议
【案例】约定奖项无法达到的结算扣款
【案例】产能不达标的扣款
【案例】产能不达标的风险分配
【案例】超概的处理
二、培训对象
政府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住建、财政、审计、教体、卫计等)、(工程建设、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招标办、造价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学校建设管理、医院基本建设、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总经理、总造价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采购、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造价管理、审计法务、基建管理、总务等业务相关人员。
三、授课专家
1.参与国家各部委、行业协会政策制定及标准编制的专家
2.来自央企、高等院校等行业权威专家
四、培训安排
2025年3月27日-3月30日 南 京(3月27日报到)
2025年4月24日-4月27日 郑 州(4月24日报到)
五、相关费用
线下培训费:3600元/人(培训费、师资费、场地、课件及增值税发票)
本次培训指定收款单位:
单位名称:河南中培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1718 0210 0920 0110 92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信阳分行营业部(行号:102515002109)
六、联系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单位提前将报名回执表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发送至会务组,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书,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恳请收文单位协助转发或集体组织参加,也可根据各单位需求单独开班,时间、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报名联系人:高冉 18569969789
网站查询:www.hnzpj.cn
报名邮箱:zpjpx2018@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河南中培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3日